致各位供应商:
根据国家政策改革,自2019年4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6%税率将调整为13%税率,为避免税率下调给各供应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,特此通告如下:
2019年3月22号前已对完账的供应商,请供应商在3月底之前开具发票;3月份开不出来的发票,请供应商在4月申报3月份所属期的增值税时,先放到未开票的收入中报税(在4月、5月份,也可以陆续开具16%的增值税发票)。
2019年3月入库的数据,我司会在4月初对完账,对于2019年4月1日之前入库的,我司统一要求供应商按未税金额保持不变,开票给我司,未税金额不随国家增值税税率变动而变。
针对2019年4月1日之后入库的商丘干式变压器原料,我司会按照原来下单时的采购订单,及新的订单的未税单价和未税金额保持不变对账,请商丘干式变压器原料商按未税金额不变开具13%的发票给我司。
综上所述,我司只接受按未税金额保持不变开票给我司。请各供应商知悉并理解,
感谢您对我单位的信任与支持,期待与您更好的合作!
东莞华屹有限公司
2019年3月19